湘潭大学关于做好自学考试实践课考核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3-09-08 09:32:04 编辑整理:湖南自考网 【字体: 】   【点击+添加招生老师微信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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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导语】湘潭大学关于做好自学考试实践课考核工作的通知如下,一起来看看吧!


根据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湘教通[2022]18号《关于加强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环节课程考核工作的通知》精神要求,为逐步规范提高实践考核教学环节质量要求,提高学生人才培养质量,现就我校从2022年10月考期开始,今后实践课和毕业考核的报考条件做如下要求:


1、报考实践课程的考生须取得理论考试合格,方可报考该课程的实践环节考核。


2、报考毕业环节考核课程(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),考生应在取得除毕业环节考核之外的其他所有课程合格后方可报考。


另:2022年10月考期起,所有参加答辩的考生,须提供毕业考核课程的查重报告,查重率在20%内的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才能答辩。凡2022年10月考期以前取得的毕业考核成绩一年内有效。不符合要求但已经记录成绩信息的,在毕业审核时将不予认可。


  特此通知


  湘潭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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